更新时间:2018-12-27 22:55作者:李一老师
从4月1日起,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190元调整到2300元,增加1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9元调整到20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需要说明的是,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岗位津贴,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住房补贴也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即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劳动者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何为最低工资标准?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并于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同时明确,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各地在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时,对劳动者个人的四金部分是否应纳入最低工资标准范畴上有不同的做法。其中,以北京、上海为例,最低工资是指扣除了个人四金部分的到手工资;而广州、深圳等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包含了个人四金部分,并非到手工资。
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内容不包含:
1、不包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这两项费用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2、不包括伙食费、交通费、住房补贴;
3、不包括加班费;
4、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