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1 15:14作者:王华老师
(篇四)
为切实做好我县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78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我县积极贯彻、认真落实,从抓党组织组建、规范建设、作用发挥着手,强化党组织在民办学校中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不断提高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大力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民办学校(园)67所,其中普通高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幼儿园65所。现有教学班369个,教职员工1231人。学校分布情况:县城区域有民办高中1所,民办九年制学校1所,民办幼儿园19所;乡镇所在地有民办幼儿园10所,片区、村有民办幼儿园36所。全县民办学校布局科学合理,基本满足全县各阶段学生学位需求。全县民办学校建立党支部的仅有**山中学、思齐实验学校,其中**山中学支部隶属县直属机关工委,思齐实验学校党支部隶属**街道党工委。
全县民办学校1231位教职员工中,党员48人,其中女党员25人,35岁以上的22人,未成立党支部的65所民办幼儿园的党员人数为18人,其中女党员15人,均已选派党建指导员,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县高度重视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根据《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切实抓好民办学校“两个覆盖”
根据《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民办学校,都要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组织,并按期进行换届。目前,我县民办学校建立党支部的有**山中学、思齐实验学校,其中**山中学支部隶属县直属机关工委,思齐实验学校党支部隶属**街道党工委。由于全县民办学校以幼儿园居多,占民办学校总数的97%,而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多数为女青年,党员身份的更少,65所民办幼儿园中,每所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具有党员身份的都不足3人,达不到党组织组建标准。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民办学校,我县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
(二)强化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
抓好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是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选拔培养、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是提升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的重要保障。一是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对已有和新建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及时调整、选配和健全党组织班子,明确党务工作员,加强党务工作培训。**年举办了1期专题培训班,培训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200余人次,及时配备党组织书记144人。二是狠抓学习教育。严格按照党章和“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抓好政治学习活动,提高党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年,各民办学校党支部学习了党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条例》和《准则》等,每位党员学习了党章、撰写读书笔记,集中收看了中国共产成立95周年表彰大会,开展了红色教育、重温入党誓词、道德讲堂活动,组织观看了反腐警示教育片——《永远在路上》,开展了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上党课、组织生活会、党员评议等活动;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各支部都成立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两学一做”方案、学习计划,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三会一课”有机结合,扎实抓好集中学习、“四讲四有”4个专题讨论活动,并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相结合,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取得了1+1>2的实际效果。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强化执行力,使学校支部工作有章可循,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