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3 15:14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一、为使低保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困难群 众基本生活,我县结合国家、省市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 度的相关政策、文件,制定了出台《**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暂行办法》 。对保障金的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 专款专用。
第二、为加强低保资金管理,我县建立健全了民政部门 审核批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发放的三位一体的 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监管体系,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 放,既方便了低保对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资金的现 象发生,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2015 年,我县低保工作认真按照相关低保政策,有序开 展,实现了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按时足额发 放。全年新增了**人,试的保障对象由原来的**人增加到了 **人,将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将生活条件改善的立即取消保障待遇,杜绝错保、漏保现象,做到了“应 保尽保”下的“应退则退” 。切实将保障金发到最需要的困 难群众手里,保障好低保低保的基本生活。
三、农村低保工作中的问题
(一)操作行为欠规范,工作不够细致。一是基于农村 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基本上还是以评议为主,这就不 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二是公示操作无实效。低保公 示基本上是结合村务公开在村委会进行,有的村民组距离村 委会较远,对公示并不知晓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开 村两委会存在没有村民代表参加的现象;四是仍然有个别低 保对象与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主导思想需端正。我县农村困 难群众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乃至文盲的情况,导致了他们 不能较好的理解低保政策。而且,一些基层干部服务意识不 够端正,责任心不够强,这也导致了农村低保政策在群众中 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产生曲解:很多群众认为只要年 老或是身带残疾便可以领取低保。
(三)基层人员少,部门配合力度不够。农村最低生活 保障制度, 是一个浩大的复杂工程, 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仅仅依靠民政部门去动员组织落实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基 层民政办力量薄弱。现在各镇民政办一般只有两个人,要管 理优抚对象、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城镇低保、 农村孤儿等,平均每人直接服务对象有近千人,再加上一些 临时性、突发性、协调性等工作,导致工作开展难以有效满 足群众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