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5 22:01作者:李天扬老师
完善制度管长远。制定出台推进乡镇(街道)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把现代信息技术引入乡镇(街道)资产管理工作中,实现对资产的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监管。规范村社集体“三资”管理,全面实施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严格执行村级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加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督促各地出台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小额公共资源交易行为。针对农居房安置不规范问题,推动建立安置房源申报机制,升级完善安置房平台信息系统,保障“阳光征迁”。
强化监督管日常。在村、社区等最基层,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行监督清单制度,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村社事务的日常监督。
五年来,杭州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化,让人民群众对强力正风反腐有了更多的获得感。民意调查显示,2016年,96.5%的群众认为当前治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很有效或比较有效。
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一个明显特点就是“小官涉贪”。中央的扶贫政策再好,最终的落实还是要靠基层党员干部。尽管与少数大老虎的巨额贪腐相比,基层扶贫的“苍蝇”、“蚊贪”常常涉案数额并不大,属于动辄连几分几厘也要贪占的“微腐败”。但他们的一举一动却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带给老百姓的感受也最直接。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容不得起贪念、玩猫腻。实际上,全面脱贫攻坚启动起来,各级各地查办扶贫领域腐败案件力度也在加大。今年上半年,山西省纪委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366件,处分337人;宁夏纪委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84件,党政纪处分103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
坚持“零容忍”姿态惩处扶贫领域的微腐败,哪里资金密集易出问题,监督问责就跟到那里,哪的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教育惩处就跟到那里。从中央到地方的一系列动作,释放出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惩扶贫领域腐败的强烈信号,扎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正是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