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21:32作者:王华老师
3.加大查处问责。一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县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共立案36件,给予20人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3人。如油麻镇原党政办主任(兼)社保站站长邓启军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社保资金24991元并据为己有。2016年8月,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我县的“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查处数量,在全市居前例。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要求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发现问题线索不组织人员查处、隐瞒事实、包庇他人等问题的,要严厉追责,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以此确保我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纠‘四风’治陋习”整治工作
1.整治“七大陋习”方面问题。主要是涉赌涉毒方面的问题,为官不为、谋私逐利、索拿卡要等方面的问题查处较多,违规用权、违规吃喝等方面问题查处较少,查处跑官要官方面的问题为零。马田镇、高亭司镇、便江镇、湘阴渡街道筹备办查处“七大陋习”方面的问题较多,县直单位查处“七大陋习”方面的问题较少。
2.监督检查方面问题。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在重要节点开展作风监督检查时声势较大,组织了53个监督检查组对县直单位、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1123个场所进行了检查,但是只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9个。
(二)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整治工作
1.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不平衡。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线索少。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线索的有高亭司镇、油麻镇、悦来镇、便江镇、塘门口街道筹备办、黄泥镇、太和镇等7个乡镇,其他10个乡镇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不全面,没有发现“雁过拔毛”问题线索。在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线索较多的19个成员单位有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等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等单位自查时没有发现“雁过拔毛”问题线索。
2.查处成效不明显。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查办案件数量不多,问题线索整改不快,追缴、清退资金少,问题线索督办不及时、不到位、超期办理的现象存在。截止11月7日止,马田镇、高亭司镇、便江镇已立案查处的“雁过拔毛”案件数较多,悦来镇、洋塘乡、湘阴渡街道筹备办、塘门口街道筹备办、太和镇、大布江乡、龙形市乡、七甲乡等乡镇还没有立案查处“雁过拔毛”案件。除便江镇以外,大部分乡镇对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核查处理较慢。除县教育局对2件交办的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县公安局立案查处了1件“雁过拔毛”问题外,其他县直单位没有立案查处“雁过拔毛”案件。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房产局、县民政局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整改落实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