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0 01:56作者:王华老师
5.学校违规招生、违规补课、滥订教辅资料、自立项目乱收费等问题。
6.在职教师利用节假日或课余时间,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擅自到民办教育机构兼职兼课问题。
7.在职教师介绍、推荐、强迫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学习生活用品问题。
8.在职教师买卖生源问题。
9.在职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礼品礼金问题。
10.学校截留、克扣学生伙食费和补助资金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5月4日前)
1.成立机构。成立马坪学校“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教育支部书记、校长吕海龙组长,班子成员张县民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2.制定方案。马坪学校专项整治办公室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和工作机构成立情况报县教育局专项整治办公室备案。
3.宣传启动。马坪学校和所辖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工作举措、工作成效,同时,认真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清理核查阶段(5月6日前)
按照“纪检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原则,坚持问题导向, 中心学校与所辖单位两级联动,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和学生资助资金大清理、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原则上以2016年1月为时间起点,按照专项部署要求,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突出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学校招生、收费、办学等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
2.问题核查。接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于5月6日前将汇总情况报送至县教育局专项整治办。
(三)督查问责阶段(5月中旬一11月)
1.重点督办。5月下旬开始,区教育局专项整治办将分期分批交办、督办一批重点问题线索。
2.实地检查。专项整治办成立检查组,于5月下旬、11月中旬分两次对所辖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迎接教育局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清理核查情况、发现问题线索及了解核实与处理问题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