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16:03作者:王华老师
三是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凡讨论干部任免均遵循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杜绝“一言堂”;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班子内部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听取群众对本办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办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遵守人事纪律,严格标准程序,公开规范操作,确保为党组把好关、选对人、用好人。办纪检监察部门尽心履职,及时发现领导班子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不足,切实做好对领导班子的监督提醒工作,营造法制办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四是自觉接受机关党组织和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增强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大家知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大家明白,选拔职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大家清楚,拟提拔干部的基本情况让大家了解,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鼓励和支持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监督,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同时强调对干部职工反映出来的问题,机关纪委、监察室、秘书人事处要及时进行调查,对违反《条例》的人和事,一经核实,立即予以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五是加强对干部档案和干部考察文书档案的管理。通过加强管理使干部任用基础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干部任用基础工作水平。
多年来,我办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无干部违法违纪受处理的情况,不存在突击提拔、“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未发现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
四、认真查找和整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为贯彻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组通字〔2014〕5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三超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4号)的文件精神,我办成立了整顿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自治区法制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务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的实施方案》,对办机关和两个下属单位按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按规定报送了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计划。目前我办机关和自治区法制研究室实有处级总职数未超过核定职数,但尚有1个正处级领导职数、4个副处级领导职数未配齐,超出非领导职数4个。我办将采取分步实施、逐步消化的方法,一是拟于8月底前在副调研员中选提2名担任副处长职务,二是对法制研究室1名将于今年10月退休的副处级干部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在两到三年内全部完成消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