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6 21:34作者:王新老师
xxx5年9月10日,市公安局召开党委会,研究出台了《xxx市公安局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公安局党委负有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等五个方面主体责任。同时,明确各级公安局纪委负有落实“双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各项纪律执行情况、严肃查办腐败案件、强化党风政风监督、加强“四风”问题整治、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抓好“三转”落实等七个方面监督责任。特别是《实施意见》对于“两个责任”的具体任务、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进行了细化,并形成“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实施意见》还对于需要上报的廉政报告、核查报告等,规定了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必须签署明确意见,实行签字背书,作为实施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等内容。xxx5年11月3日,市局召开了落实“两个责任”专题党委会,纪委书记侯文俊在会上就如何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行了详细阐述说明,宝音德力格尔副市长要求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两个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同时,通过对各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的督查,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将“两个责任”要求纳入机关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构建责任链条,形成“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两个责任’”的良好氛围。
按照宝音德力格尔副市长的部署要求,各局领导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两个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同时,市公安局党委通过约谈制度,告诫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守土有责,牢牢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在手上,并强调要善于抓班子带队伍;纪委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纪问责水平,各级党委要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创造条件。今年以来,共开展局领导督导检查9次,开展专项督查1次、党委巡视督察1次,形成督察报告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