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6 21:34作者:王新老师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队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学习《党章》、党内纪律规定,大队与各部门、各中队之间,领导与民警、警辅之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通过开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发廉政短信、进行廉政谈话等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切实抓好队伍的反腐倡廉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中,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到岗位,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抓好廉洁自律工作,坚决防止民警利用职务的影响以各种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采取开通公布公开电话、开展警民恳谈、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意见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监督。
二是扎实有效的落实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大队认真分析梳理队伍在教育管理和执法方面存在问题,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大检查教育活动,学习重温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十项规定”、“三项纪律”、“五条禁令”、省厅“四条底线”等内容,严格排查队伍存在问题和重点关注人员,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增强全体民警的宗旨观念、法治观念、职业道德观念,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诱惑或侵蚀的能力。
三是强化落实长效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领导“一岗双责”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作用;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了解掌握民警的思想、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情况,认真落实民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民警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新形势下民警的新问题、新情况,在民警日常养成教育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八小时以外监管、勤政廉政等方面建立起可行性、科学实用的规章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构筑牢固的安全防线,形成民警违法违纪“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的良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