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3 11:38作者:李一老师
(二)加大力度,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森林防火的关键在于抓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在森林防火期间,我县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同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遵守。县防火办的宣传车几乎天天出动,高音喇叭天天播放防火内容,往返乡村,既巡逻,又宣传。县在有线电视上每天晚上都播放“十不烧、十禁止、十有责”等防火标语,在高火险天气、重大节假日播放防火通告等,并翻新县道、村道上款式多样的永久宣传牌。各镇(场)也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如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大游行、森林防火知识竞赛、晚会等。全年共张贴纸标语9380条,拉纸横额241条,铁皮(布)横额79条,翻新大理石宣传牌102块、搪瓷牌152块、水泥石宣传牌175块、墙标410块。印发森林防火宣传资料16万份。今年我县还与县移动公司联系,采取发短信(10万多条)的方式宣传防火知识;印发了10万份彩色挂历宣传森林防火“十禁止”,作为责任书发放到各农户;还在省道云苍线、德珠线增设大型宣传牌10多个。通过广泛、深入、持久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森林防火真正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加强巡逻值班,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工作。
人为火源是引发山火的主要因素,只有管住管死野外火源,才能有效预防山火发生。进入防火季节,我县在野外火源管理上坚持抓好如下几项工作:一是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执法检查,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用火。二是对生产性用火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十不烧”,凭证作业。在高火险天气期间,在林缘或林内停止一切生产性用火,决不会以影响生产为由而放松管理。三是充分调动镇驻村干部和各村委会干部及护林员的积极性,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落实奖罚制度。如大湾镇在与XX、千官交界的农村聘请多名责任心强、工作积极、群众威望高的村民协助巡山护林;连滩镇的村民小组聘请巡山护林员,印发工作证,每月发放50元工作补助,对巡山护林、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发挥了很大作用;宝珠镇制订《森林防火考核办法》,对各村委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兑现奖罚。四是各镇(场)都组织强有力的巡逻执法队,严管野外火源,做到见烟追、见火查、违章罚,依法从快从严打击违法犯罪分子。五是对精神病患者和聋、哑、老弱病残人登记造册,加强监护,明确落实监护人。六是加大巡逻执法检查力度,在高火险天气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林业局及各镇(场)组织人员到重点火险地段、山火易发地段、偏远林区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