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4 08:42作者:李一老师
三是抓好价格认证工作。到目前为止,共完成各类价格鉴证案件197起,涉及金额5608.12万元。其中刑事案件涉财鉴定125起,涉及金额1652.92万元;民事案件涉财价格鉴定19起,涉及金额529.35万元;其他价格认证案件53起,涉及金额3425.85万元。
4.加大了项目的组织实施力度。我旗所有中央、自治区投资和地方政府性投资项目均建立健全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从项目审批、方案设计、施工建设到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使项目实施有据有序,确保了工程项目高质量、高标准进行。
5.积极争取上级投资。今年以来,我局在农林牧水、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基础设施工程、社会事业、节能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截止目前,我局围绕基础设施、农林牧水、公共服务、环境治理、新型产业等领域,申报到国家和自治区争资项目46个,并对每一个项目都动态跟踪对接。现有29个项目获得上级投资20541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2894万元,自治区预算内资金2077万元,自治区国内贷款20439万元,债券170000万元。
6.狠抓资金管理。对中央、自治区和地方政府投资类项目资金的管理,全部实行“三专一封闭”制度,严格规范资金拨付程序,所有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实施部门、施工部门、监理部门及旗政府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从而避免了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7.认真开展重大项目稽查工作。对重大项目实行特派员专项稽察制度,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稽察办法》对全旗项目进行跟踪稽察。紧紧抓住项目建设程序、投资概算控制、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以及资金使用管理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稽察,今年,我局共稽察35个项目,其中:配合上级稽察项目8项,自行组织检查27项。
(六)全面推行政务财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我局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务财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服务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契机,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发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制作了公示、公开专栏,以党的群众路线为指导,以四公开一监督(公开管理职责、办事权艰、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加强社会监督)为核心,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各族群众为目的,以加强监督、检查为保证,在单位办公场地公开、公示了我局的主要工作职责、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审批工作流程及办公室办公流程指南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