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4 08:42作者:李一老师
(五)立足本局工作实际,全力推行“阳光审批”。
1.全面加强项目审批监管。我局所有项目全部推行“阳光审批”。一是继续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开项目报批流程和服务电话,接受项目单位和全社会的监督。二是严把项目报批程序。按照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和项目审批规定以及《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严把项目入口关,不断规范项目报批程序,按规定权限上报、审批、备案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共报批各类项目120个。已批复(包括同意开展前期)96项,总投资192.6亿元,其中国家发改委批复1项,自治区发改委批复2项,市发改委批复16项,旗本级批复77项。所有上报和核准的项目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报批条件、程序、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定,没有出现一个违规审批的项目,从而从源头上制止了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2.继续完善项目监管制度。不断加大项目稽察力度,坚决按照投资项目的“四项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从项目审批、方案设计、施工建设、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入手,对项目进行全程稽察,严格把关,防止违规操作。
3.切实履行“服务司法、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系统”的价格检查与认证职能。不断转变思想,强化服务,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增强服务意识,使价格鉴证工作更加规范、完善,价格鉴证业务范围更加开阔,整体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截至目前,我们相继开展了节假日、涉农、涉企、旅游、医疗卫生、市场整顿等专项检查。共检查立案一般案件10起,涉案金额115万。已结案1起,收缴罚没款85.68万元。其余9起案件还在调查处理中。立案查处价格违法简易程序案件421起,结案421起,实行经济制裁7.30万元。今年,12358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价格举报案件8件,处理市长热线2起,旗长热线3起,受理咨询36件,接待来人8批次19人,接听举报电话57个,解决处理率100%,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价格监测与调控工作。在价格监测方面,对不同时期、不同季节、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和敏感价格实时监测。对粮油、肉食、副食品、蔬菜等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每周按时采集向市价格主管部门上报并发布于我局门户网站,为宏观调控物价提供参考依据。下半年,我旗猪肉,鸡蛋价格涨势趋缓,根据一年来价格动态监测分析,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有望控制在3%左右。在价格调控方面,坚持严格执行“两条控制线”政策、严格控制出台提价项目、制定化解成品油价格上涨对相关行业影响的措施,较好地把握了价格调控的方向、时机、节奏和力度,并11次降低了我旗的成品油价格,有效遏制了价格总水平的过快上涨。调整了薛家湾供水价格并开展了对准格尔旗供水公司的价格成本监审,并在11月下旬完成调整沙圪堵供水价格听证会工作。在价费管理方面,共取消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7项,标准数17个;免征收费项1项,标准数1个。为企业和人民群众减轻负担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