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4 08:37作者:李一老师
(二)加强对效能工作的监督检查。
把效能考核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及干部年终考核紧密结合,将效能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个人工作绩效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一是加强作风纪律督查。按照“在岗、在位、在状态”的要求,由局办公室不定期对各科室人员的在岗情况、业务办理情况、日常的规范执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了各种不良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5名工作人员给予告诫处分,提高工作效能。二是加强重点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督查通报制,全面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加强执法监督,严格依法行政。
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推动城乡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重要措施,并切实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依法加强规划管理、房地产管理、建筑市场管理,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管理。依法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城市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
(四)深入推进党务公开,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今年我局主动围绕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理过程予以公开,在“一书两证”办理、干部提拔任用等方面的内容予以全面公开。重点在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廉洁自律情况责任落实,党员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反馈情况,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加强了党务公开。同时纪检组加强对“三公经费公开”、会员卡清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五、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对县委书记、县长信箱转办及人大、政协转办的提案等信访案件,由局领导亲自阅批,依法受理,对于群众上访事件及时调查落实,认真给予答复,确保了办理质量。截至目前,接受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投诉件、矛盾排查件共计200余件(次);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5件,群众满意率达100%,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努力排除了各类维稳隐患。全年无重大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2016四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的指导下,以十八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为重点,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提升了干部队伍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务求实效,进一步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现将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