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4 08:37作者:李一老师
一是注重理论学习,深化廉政责任落实。充分利用处务会、支部大会和管委安排的学习、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以《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主要内容的理论学习,通过观看《廉政准则》讲座光盘,参加廉政教育培训,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参观和进行讨论交流,使处内党员干部增强了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我办结合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处内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形成处长负总责、副处长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其他成员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通过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到了实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二是狠抓制度建设,构筑廉洁自律防线。结合处内分工对综治办工作和每名同志建立《风险防控表》,确定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措施,进一步完善处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政策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立足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由于我们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和落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使综治工作真正做到用制度管理,用流程管控,特别是在综治工作经费、保安工作经费使用方面,做到严格程序、公开透明。全年没有出现一起违反党风廉政的问题发生。
三是强化体系建设,确保风险防范到位。地区综治工作的决策权全部由地区管委会和地区综治委集中行使;将执行权放在地区综治办,由综治办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检查;把监督权交给纪检监察部门、社会群众、新闻媒体、过往旅客等,由他们负责监督综治工作的落实,检验综治工作的实效,这样将三项权力分解给不同的责任主体和群体,有效地防范了贪腐事件发生。在内部管理上,一般交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员通过独立履行各自职责来完成,达到降低腐败风险的作用。通过科学配置三项权力,建立分权制约、程序制约和层级制约的机制,保障了地区综治工作推进更加有效更加廉洁。
四是强化自查自纠,确保监督自觉到位。年初我们与管委会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开展治理违规收受礼金、“小金库”、“公务车”、“三公”经费支出和其他违反《廉政准则》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的自查中,全体党员紧紧围绕“八个严禁”、“52个不准”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每个同志根据要求对检查结果进行明示并写出《承诺书》。同时加强对处内党员干部实施有效监督,围绕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加强监督,特别是在用人、采购、会议和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的监督,做到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主动监督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