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4 08:33作者:王华老师
(二)重要干部任免严格按组织程序办事
一是按市委组织部安排推荐了名正县级后备干部人选;二是按市委组织部要求推荐潜力型和培养型年轻干部人选各3人;三是因干部年龄原因,需推荐综合部部长继任人选。中心党组从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推荐、分别征求群众意见、向市委组织部报告沟通、拟任人选公示、上报市委组织部拟任免文件,待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再进行任免。
(三)进一步加强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管理
个人贷款的发放需经中心贷审会集体讨论通过;大额度的管理费用开支需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报请市政府、市财政批准;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需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狠抓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公积金服务
(一)积极开展文明示范窗口建设
在前期已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一站式”服务,各县(区)办事处实现个人贷款本地初审的情况下,中心今年着力探索个人住房贷款模式改革工作,目的是为了降低职工贷款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正在筹建的个人住房贷款服务大厅,将引入相关受托银行、担保公司等,进一步完善业务系统功能,真正实现个贷“一站式”服务。
中心资金部、信贷部、资产保全部积极参加市文明示范窗口创建工作,热情接待群众来人、来电咨询,认真做好公积金政策宣传。在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原则,按主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办事。
(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针对唐太军代表提出的《关于扩大公积金缴存范围推进西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建议》,通过与唐太军代表的沟通交流,中心于2015年5月27日以《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14号建议的答复》(攀住金〔2015〕22号)向唐太军代表作了正式回复,得到了其“满意”认可,及时将回复意见报送市人大和目标督查办。
2.积极协助市住建局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一个。
(三)认真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内部公开。将中心年度党务、政务工作目标向职工公开,让全体干部职工明确工作目标,按照分工、职责向中心的总体目标努力,各自有序地干好本职工作。二是向社会公开。及时将党务、政务工作在中心网站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及时报送党务、政务信息,让市委市政府及时了解本中心工作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