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4 08:33作者:王新老师
(三)2015年住建部没有批准新的项目贷款计划。目前项目贷款余额为4.226亿元。
(四)增值收益创历史最好水平。201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将首次突破1亿元大关,创历史最好水平。
六、狠抓纠风工作,加大住房公积金监管力度
(一)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
个人贷款要求借款人提供充分足额抵押担保。加强个人逾期贷款的日常催收,协调银行、担保公司和本部门人员及时建立贷款逾期台账进行催收,促进贷后管理水平的提升,全年逾期率控制在0.02%范围内,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逾期率小于0.15%、省住建厅下达个人贷款逾期率小于0.3%的目标任务。
(二)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个贷监管,确保公积金资金安全完整
对重点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时催缴,对未达到最低缴存标准的单位督促其进行整改。通过现场核查、网上查询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贷款申请资料和提取资料的真实性审查,严防虚假交易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三)加强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试点项目资金管理
1.加强贷后检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中心严格按照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对试点工作进行全程监管。一是部门联动,全程参与。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充分履行职能职责,每季度开展一次贷后检查。二是把握监管重点。重点监督试点项目工程质量和进度,贷款资金使用,销售收入和租金回收,还款资金准备等重点环节,督促规范借款人行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销售收入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三是形成季度《贷后检查报告》,上报省住建厅和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
2.狠抓“四落实”措施,确保贷款资金安全。一是落实借款人足额抵押措施。二是落实市、县(区)财政兜底还款措施。三是落实资金封闭管理规定。四是落实受托银行的催款责任。
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决策制度落实情况
(一)重大决策不搞一言堂
中心党组充分发扬民主,重大决策事项必须事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经中层以上干部认真讨论,再经党组会集体研究议定。如中心正在推进的个贷模式改革,中心先组织联合考察组赴成都、德阳、绵阳三市四个公积金中心进行全面考察学习后形成初步意见;中心主任办公会经过几次集体讨论,分别征求职工意见建议,征求受托银行、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和担保公司意见建议,形成较为成熟的建议方案后报市公积金管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