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08:46作者:李天扬老师
4.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入手,用纪律管住绝大多数(责任主体:局纪检组、办公室、监察室,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5.把查纠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督查的重要内容,紧扣“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19”个精准扶贫方案,紧盯扶贫攻坚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深入查纠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监管、扶贫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责任主体:局纪检组、办公室、耕保科、地环科、双联办,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6.对十八大以来的信访件进行“大起底”,对涉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逐一梳理排查、进行回头看,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办结(责任主体: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局办公室、信访室、纪检组)
7.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形成强大震慑。(责任主体:局纪检组、监察室,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8.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推动扶贫攻坚工作不力,按期完不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项目资金监管责任缺位的,对有关领导干部严格实施问责。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严格倒查追责。(责任主体:局纪检组、监察室,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9.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办法》,对查处的违纪问题点名道姓进行通报,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专题通报,既剖析个案又分析群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发生(责任主体:局纪检组、监察室,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10.向社会公开信访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引导群众通过“12388”、“12317”、“一键通”、“人人拍”等举报平台,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市局举报电话:0939-8255081(责任主体;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局办公室、信访室、耕保科、地环科、监察室、双联办)。
三、有关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专项行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协调推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局各有关科室要及时向市局和局纪检组报告开展专项行动有关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违纪问题线索,主动加强与地方纪委、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联系协调,争取工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