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08:46作者:才子老师
县教育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举报电话:0932-7722466,7727207。
附件:岷县教育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三
为深入开展在扶贫领域“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简称“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根据省纪委驻省厅纪检组、市纪委、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扶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逐个全面检查2013年以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建设是否招投标、项目监理是否到位、验收是否达标;资金拨付是否到位、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问题。
(一)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重点查纠:
1.项目审核不严,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了不报告、不纠正的问题;
2.项目制度落实不严格,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
3.项目所在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未能得到充分保障,项目选址、设计未能与群众意愿充分契合,存在整治后的土地被撂荒的问题。
(二)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重点查纠:
1、项目设计不合理,严重浪费项目资金的问题:
2、多头、重复、虚报项目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
3、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未做到专款专用,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将项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以外的其他建设,以及违规设立“小金库”等问题;
4、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给扶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
二、工作措施
1.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责任主体: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党组)。
2.切实担负起项目建设廉政责任,对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资金监管、质量和效益负责,保障扶贫资金使用安全(责任主体: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局办公室、耕保科、地环科、双联办)。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预防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责任主体: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局办公室、耕保科、地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