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08:53作者:李一老师
2.强化督促整改。对师生反映较集中、问题较严重、整治重视不够、推进迟缓、行动不力者,学校及部门按隶属关系督查提醒,责令限期整改。
3.从严教育惩处。通过抓不落实的事,来追究不作为的人。坚持学校既有规定,切实强化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常规考核,对违者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涉嫌违法犯罪者,按程序报县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按律处理,以起到强烈的震慑作用。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建章立制(2015年9月中旬、下旬)
1.修订理师德公约、行为规范,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明底线、划绒线。
2.修订《治校方略》,开展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学校完善依法治校、依法施教各类工作规章制度。强化治本。
3.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完善党风行风校风“三位一体”评价机制。活动结束后要对专项整治开展一次专项测评,其测评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五、组织领导
学校党委承担本次专项整治主体责任;校长党委书记为学校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为本整治活动直接责任人。
(一)落实领导责任
1.成立学校整治领导小组。由校长党委书记张连奇同志作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刘大连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副校长王东、刘大勤、黄在祥、陈如君、赵柱华同志任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处室主任、级部主任和工会主席、团委书记为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委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刘大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党委办主任黄建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统筹部署督导专项整治活动相关事宜和材料收集。
3.责任分工。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对分管条块负指导责任,职能部门责任人对本部门及所属教职工负主体责任。若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则应坚决回炉补课。
(二)强化工作推进
1.抓好组织发动。结合学年干部述职,校长党委书记在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行政会、期末教职员工大会上作初步动员,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2.召开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学习贯彻县委《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研究部署我校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由办公室形成文稿后交领导审定批准,于7月16日前向县呈报学校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