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1 17:03作者:三水老师
2、拓宽监督渠道。要求我办干部职工关注郴州市纪委监察局“林邑清风”官方微信。在我办网站和办公场所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并公开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735-2368361,电子邮箱:hnczsfzb@126.com),激发群众监督的正能量,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
3、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规矩、组织纪律问题的查处;重点抓好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治工作;结合重点岗位评议活动,重点整治具有行政执法职能或公共服务职能的岗位工作人员索拿卡要、为官不为等问题。
4、深化专项治理。按照《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整治“四风”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郴办发[2015]13号)的安排部署,配合牵头单位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5、强化监督检查。既抓节点又抓平时,坚持常态化监督检查。
6、做好结合文章。将“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与市政府法制工作有机结合,与规范党政机关食堂管理有机结合,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机结合,与开展监督评议重点岗位等活动有机结合,查纠并举,标本兼治,久久为功。推进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有机结合,实现党员干部“工作圈”与“生活圈”、8小时之内和8小时之外监督约束的全覆盖。
(三)总结提升。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于12月20日前报送市作风办。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结合我办实际,统筹部署和强力推进各项治理任务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督促班子成员摒弃陋习,认真抓好各自领域的治理任务,通过压力传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以上率下。将“纠‘四风’、治陋习”情况列入2016年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陋习,自觉戒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三)强化教育引领。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强化对活动内容、意义的教育引导,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对陋习的模糊认识,使党员干部自觉摒弃各种陋习,弘扬正能量,树立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