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1 12:48作者:李一老师
税务总局在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中始终坚持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的原则,2014年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数量稳中有降。一是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交办、审查、处理、答复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基础工作。二是认真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做到每件答复有据可查。三是保持与上级单位的密切联系,随时掌握最新政策依据,妥善处理反复申请和敏感信息申请。四是善于沟通化解矛盾,定期总结推广案例经验,指导基层开展工作。2014年完成了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3的汇编印发工作,为指导系统开展工作、借鉴经验提供了支持与帮助。截至11月,税务总局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36件,办结36件。较同期39份减少3件。
六、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制度保障
近年来,税务总局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中,始终致力于把完善制度建设放在首位的原则,形成了领导重视抓落实、责任到人见成效的良性格局。先后建立了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局内协调会商机制、系统督促检查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今年以来,税务系统正在大力推进绩效考核工作,我们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和新闻宣传考核工作。结合此前一直实行的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三同步”原则,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有力地助推了税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取得良好成效奠定了工作基础。
七、存在的不足和明年的工作打算
一年来,税务总局在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中央期望和满足社会需求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对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政策把握不够,对回复个别有悖于政府信息公开初衷的申请政策运用存在差池。三是开展横向交流学习不够,视野不宽。四是督促检查和工作培训有待加强。
2014年,按照国办《通知》精神,税务总局对照《2014年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经自查总体给出的成绩为93分。
2015年,税务总局将继续按照中央有关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总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执政为民理念,把加强依法治税和做好涉税信息主动公开有机结合。一是完善政策宣传、解读和新闻发布制度建设,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价机制、责任追究机制,把涉税信息公开的考核评价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和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范围。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促进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文件落实到实处。四是把所有涉税信息作为施政基本准则,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经保密审查后一律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