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1 12:48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3年至今,税务总局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共计43项,今年四季度到明年还将继续取消约20项非行政许可,使行政审批项目减掉三分之二以上。同时,全国税务机关通过“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提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纳税人”口号,取消了30多种涉税基础性表单的填报手续,实现了“一次填写、长期使用”,减轻了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间。数据显示,党中央惠民政策出台后,税务总局采取多项措施使小微企业、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大学生就业等众多民生领域受益匪浅。
三、严肃财政资金、采购信息公开
税务总局始终把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作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的要求。2014年,税务总局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财政资金。专项经费、行政经费支出和“三公经费”得到有效管控,没有发生超预算支出现象。一是加强对财政预算编报严肃性的认识,把超出政策允许的项目一概取消。二是实行严格的经费支出审批程序,项目经费、公务经费、行政经费等支出做到事前、事中全过程审核无误方可办理报销手续。三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在税务总局网站主动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资金、“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及指标说明,进一步提升了税务总局预决算支出情况的透明度。四是主动公开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为竞标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竞标环境,政务诚信示范引领作用突出体现。
四、加强纳税管理服务信息公开
全国税务系统正在试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我们将纳税管理服务信息公开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为确保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税务总局始终把服务大局、提升纳税服务质量作为向社会展示税务形象的主要窗口。一是通过建设全国统一标配的办税服务大厅、电子叫号系统、无障碍通道、家喻户晓的12366纳税咨询电话、大型税收宣传广告、微博、微信平台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便捷的服务功能。二是通过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自觉转变作风迈上新台阶。为解决“门难进”“脸难看”的现象,各级税务机关都公开了对外办公电话,满足了公众的业务需求与社会监督。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了纳税管理服务的优化。
五、妥善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精神,税务总局切实做好回应社会关切工作,有力地提升了税务机关的公信力。一是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及相关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涉税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细化应对预案,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涉税舆情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回应。三是加强对外协调与沟通。加强与新闻单位、网管部门的协调,保持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共同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同时发挥特邀评论员作用,在重要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出台前主动发声、方便公众和纳税人更好地理解税收政策和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