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3 17:22作者:李一老师
四、强化制度管理,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要求,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决策过程,重点做好过程管理,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降低决策风险。
一是重大决策由集体决定。涉及局财务预算、决算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由财务室编制详细预算,报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审核通过后形成决定再交由相关科室执行。
二是重要干部的任免奖惩由集体决定。对拟提拔的岗位人选,根据岗位职责,由办公室提出拟用人选的资格条件,经过民主推荐产生拟任人选,报局党支部集体讨论,形成考察人选。对干部考察坚持将领导意见和群众意见结合起来,将德、能、勤、绩、廉结合起来,将任前考察与年度考核、干部关键时刻的表现情况结合起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所有的任免决定都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是重大项目决策由集体决定。所有重大项目必须先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方可进行项目立项审批。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重大变更、单项综合金额超过规定的需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是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由集体决定。坚持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在支付项目款项时,根据项目实际,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原则,确定支付方式。在大额工程款项支付上,坚持集体决策。所有的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实施。
五是所有的重要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问题,都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市纪委第一纪工委报告,必要时邀请纪工委领导参与决策过程,以便进行监督。
五、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杨志荣同志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一是如实申报个人住房情况;二是如实申报家庭成员有关信息;三是外出实行报备;四是其本人不具有出国境护照。
六、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关键点,成立了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主要领导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工作亲自协调。局党支部制定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2份,实行目标管理,明确考核内容和履责方式,突出责任考核和追究两个重要环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