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16:36作者:李一老师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建章立制(2015年9月中、下旬)
1.制定机关单位办事规范。局机关要制定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办事规范,并列出办事“负面行为清单”,切实为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明底线、划红线。
2.制定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参照区级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行为规范,制定并严格执行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着力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形成“三严三实”“三抓三主动”的工作作风。
3.贯彻执行区考核监督机制。认真执行区上制定的生产要素保障协调、考核、通报等规范性文件,努力为项目落地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活动结束后积极开展一次专项测评,量化考核整治效果。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李清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工作推进。迅速抓好组织发动,在7月15日前完成动员部署,7月16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7月30日前上报本单位和班子成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清单、整治方案以及单位自查自纠报告,9月底前上报工作总结和相关制度文件。
(三)加强宣传引导。制定专项整治宣传方案,全方位、高密度抓好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既宣传正面典型,又曝光负面典型,推动专项整治迅速升温,形成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的高压态势。
(四)抓好工作结合。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教育实践活动、“走基层”的延展深化结合起来,与践行“三严三实”、改进干部作风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地本单位中心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