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16:32作者:王华老师
(三)明察暗访(8月16日至11月30日)
市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十四项规定”精神,围绕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市局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派出暗访工作组,通过开展暗访活动,掌握真实情况。对明察暗访发现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部门转办、群众举报的各类问题线索,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同时密切关注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曝光的各类问题,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回应媒体关切。对查处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责”,既严肃追究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又严肃追究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对本单位整治工作不力,查纠问题效果不明显,特别是零查处报告的,视情况公开通报批评,并作为明察暗访的重点;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四)总结验收(12月1日至12月20日)
市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并将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成效,总结经验做法,归纳整改措施,建立完善制度,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12月10日前上报市局专项行动办公室。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全市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从端正党风政风、加强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关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治理行动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摆正工商机关与服务对象、百姓群众的关系,积极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树立工商良好形象。要把专项治理工作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合起来,同“三服务”、“走千企、走基层”活动结合起来,把治理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统一领导。以不怕“揭短”,不怕“露丑”的态度,善于发现和敢于查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坚决消除“护短”意识,切实抓好本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解决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所有党员、干部都要树立权力就是责任的意识,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