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16:32作者:李天扬老师
(九)被投诉单位对收到的不作为、慢作为投诉件不调查、不处理、不整改,或者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包庇袒护的。
(十)群众反映强烈的其它突出问题以及不作为、慢作为的其他情形等。
三、整治范围
各直属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协会。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从20XX年7月25日开始至20XX年12月20日结束,按照以下方法步骤进行:
(一)安排部署(7月25日至7月30日)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市局成立以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侯中甲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直属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队)、中心、协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纪检组长赵松涛任主任,达翠玲、贾向红、马小忠、马贞毅、赵炳强、沈毅、杨玉英、马正军、谢荣国为副主任。各直属分局也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的目标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拿出有效管用的工作措施,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迅速行动,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做到全员参与、全面整治、全面提升。各单位务必于7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和工作机构(见附件3)以书式和电子版形式上报市局专项行动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7月30日至8月15日)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本方案所列述的问题和专项治理工作推进表(见附件1),自查自纠以下方面:1、审批是否提速,是否做到受理审批规范统一,限时办结,企业注册登记“一审一核”,是否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畅通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是否实行全程指导、跟踪服务。是否切实推行“材料齐全马上办、材料不全指导办、遇到困难帮助办、重点项目跟踪办”的四办制度。2、服务是否提质,是否深入开展了服务民生、服务发展、服务消费者“三服务”活动和“走千企、走基层”行动,是否牢固树立“政务公开、履职高效、热情服务”的工作理念,是否公开了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是否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基层工商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等窗口的规范化建设。3、监管是否提效。是否认真开展消保维权工作,进一步加强投诉受理调处平台建设,强化消费者投诉受理、转办、反馈、综合分析和消费引导功能,具体处理部门是否做到消费者投诉3个工作日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答复,事实清楚的7个工作日处理完毕。是否认真开展执法为民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4、诚信是否提度。是否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5、监督是否提力。是否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等各项作风纪律规定和省工商局“十不准”、市工商局“九要九不”规定,对影响政务环境、损害工商形象的乱作为、不作为、慵懒散漫等行为,是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级要按职能、按岗位逐项查摆,对照检查作风转变情况,解决好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对照部门单位职责和个人承担的责任,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问题查的实、找的准、不回避、不护短,对查找出的问题,分析研究,梳理汇总,形成报告,于8月15日前上报市局专项行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