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1 13:09作者:王华老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改进作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责,抓好分管股室的整治工作;党员干部要敢于正视问题,自觉改进作风。
(二)强化监督。要畅通投诉渠道,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受理群众关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的举报。局纪检组、监察室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使干部对党纪法规产生敬畏之心。对不抓不管,导致管辖范围内“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把握政策。要正确处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正确区分改革过程中工作失误、先行先试探索失误与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关系。做到旗帜鲜明地保护改革者、支持干事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失误者、鞭策落后者、问责过错者,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竞争意识、担当意识。二是要正确处理自查与被查的关系。要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自查阶段发现的较轻微的问题,可免于处理;一般性问题,可依法依纪从轻从宽处理。对整改工作结束后发现的问题,或是上级部门督查和媒体曝光的问题,除依纪依法从严对当事人予以处理外,还要实行“一案双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健全机制。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把专项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建立“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监督检查报告制度,要定期上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数、处理人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