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8 00:03作者:李一老师
八、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的处理。
整改:1、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宣传医疗废弃物处理有关法律要求及相关处置办法;
2、对各医疗单位处置情况调查摸底,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根据各个医疗机构实际情况提出行之有效的处理意见;
3、要求各医疗单位将医疗废弃物处理情况每月用报表形式报区卫生监督所;
4、争取政府支持,建立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回收企业。
拟在9月8日召开会议,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并进行医疗机构废弃物大检查。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张涛,整改期限:10月底。
九、行政执法要人性化,不能一罚了之。
整改:1、电话温馨提醒制。对每一个被行政处罚单位(相对人),在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案件承办人电话告知对方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行政执法以教育批评为主,处罚为辅,以人为本地做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2、严格按照三步式执法程序:宣传教育——责令整改——行政处罚,重在整改。区公共卫生监督所稽查科认真检查处罚收集的证据、违法事实、处罚程序,共同确定处罚与否及额度。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整改期限:10月底。
十、执法不公正,表现为自由裁量权过大。
整改:实行行政处罚合议制(事前),以前对一个从业单位、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系由责任科室的监督员进行合议,处罚乃至减免的随意性较大。现在的行政处罚实行了三方合议制,即由承办科室有关监督员——分管副所长——稽查科三方进行讨论合议,杜绝了行政处罚随意性和不严谨规范的现象,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被处罚单位(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行案件评审制度(事后),即定期对同类案件进行评比,查处罚定性定量,纠正处罚上的随意性。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整改期限:已完成。
十一、执法行为不规范。有的没有按照规定程序、次数进行监督检查,存有不细致、不到位等问题;有的对应当进行审核、验收的项目,存有不全面、不复检的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该整改的没有责令整改,对责令限期改正的没有按期复查;对当事人逾期拒绝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也不依法采取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致使行政处罚决定流于形式;对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不全面,不履行告知程序,而是走马观花,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