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8 00:03作者:王新老师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整改期限:已完成。
四、从制度上防止油烟扰民。
整改:1、对靠近居民区的餐饮单位开业前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指导其各个功能区域进行合理布局,尤其是油烟排放要求不能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2、建议餐饮单位取得环保部门油烟排放许可(达标)的相关证明后,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拟在《餐饮服务许可证》启动后进一步制定相关制度,即在取得相关邻居的同意后再办理许可。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整改期限:10月底。
五、部分执法人员素质差,工作方法简单,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较差。
整改:区公共卫生监督所稽查科制定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稽查方案,加强对监督员日常执法行为的督察,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张涛,整改期限:10月底。
六、工作中学习不够、服务能力不强,执法过程中缺乏细心和耐心,服务态度上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整改:1、区公共卫生监督所稽查科拟于9月上旬组织专班对各业务科室人员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效能进行检查,将问题查找出来,进一步将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到科室、到责任人,督促整改落实;
2、由区公共卫生监督所稽查科制定学习培训方案,拟在11月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进一步贯彻学习《武汉市卫生局实施三步式执法程序暂行规定》,同时加强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的稽查。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张涛,整改期限:年底。
七、加强对餐饮业场所卫生的监管和从业人员的培训、监督管理。
整改:1、加强监督管理,监督覆盖率100%、频率达3.2次户/年;
2、对从业单位新上岗人员无培训证的,半月组织集中培训,培训合格的发放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目前共培训中小型餐饮单位从业人员1230余人次;
3、分管所长每月组织相关科室人员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并进行通报,对卫生条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落实。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张涛,整改期限:10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