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5:09作者:王新老师
十一、本意见下发前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开户手续的单位,应当尽快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和开户手续。自本意见公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办理缴存登记和开户手续的,由管理中心按《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罚。
十二、各级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确保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能够适应工作的需要。对地市管理中心,需要调进的主要业务人员,应严格把关,同时要征求省管理中心的意见
陕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为参加工作第二个月当月工资,新调入职工为调入单位发放的当月工资;
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的统计项目计算;
2、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不高于12%。具体缴存比例由管委会根据本地实际拟订,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3、管委会应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下限。管理中心应将按规定程序拟订、审核、批准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下限及缴存比例及时向社会公布;
4、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
5、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职工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两部分构成,月缴存额宜四舍五入计算到元。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其计算公式: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