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9 14:10作者:王华老师
单位经办人在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单位开户表》,填制《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党政机关提供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提供法人证书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省中心4楼服务大厅归集部办理单位开户和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第二步,归集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完成职工个人账户设立。
归集部审核单位开户手续,完成系统录入,打印或拷贝核定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交单位核对职工月缴存额。每个职工的月缴存额包括职工缴存额和单位为职工缴存额两部分,其中职工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单位为职工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归集部根据单位核对无误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为该单位职工办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专户银行和账号,打印单位开户表。
第三步,单位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按月在省中心服务大厅财会部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凭证》,按照《汇缴清册》核定的月缴存额,在每月发薪时,先代扣职工个人缴存额,再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于每月发薪日起5日内或按与省中心约定的日期统一转账缴存至省中心在银行归集专户。单位依据省中心财会部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凭证》和银行转账记账联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4、结息与对账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个人账户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息。其中当年(公积金核算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下年6月30日)缴存金额按活期利率标准计息,以前年度结转金额按3个月定期存款利率标准计息。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省中心根据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法定利率标准,为每位缴存职工结记个人账户存款利息,生成电子对账单,供职工个人查询打印。
5、年度缴存基数核定
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一次核定,一年不变。单位应在每个住房公积金核算年度结束前,即每年6月份,根据本单位职工工资变动情况,在省中心网站下载并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表》(缴存人数较多的单位,可在省中心归集部拷贝本单位最新《汇缴清册》电子表格,依此表格转换生成缴存基数核定表,打印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格式一同报送省中心归集部),据此核定下一核算年度每个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省中心每年会在服务网站公布当年基数核定的最高和最低限额。若职工工资未发生变动且在规定的限额范围内,则可继续沿用上一年度核定的月缴存额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