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0 17:58作者:李一老师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我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非公企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建立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的合同制在岗职工,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新社会组织职工和规模以上非公经济组织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分期分批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体制,支持职工刚性购房贷款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