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6 16:37作者:王华老师
(六)超过8月31日办理调整的,缴存单位需另提交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七)对于不按规定办理缴存调整的单位,我中心将要求限期整改,并结合单位的社保缴存信息和纳税信息等对单位进行稽查。稽查发现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将按国务院《条例》规定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存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仍未设立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我中心将加强执法,按国务院《条例》规定对违法违规单位进行罚款。
请各缴存单位严格按要求做好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