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0:30作者:王华老师
新政2 增加不予贷款的住房类型对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以及用途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宅不予贷款;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再次贷款。
主要原因:
首先,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量大,结余资金偏少,给住房公积金使用带来较大的压力。与全国大部分城市相比,一方面,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宽松,提取比例一直偏高。2016年1-2月的提取比例达到84.9%;另一方面,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旺盛。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若不对贷款政策进行调整,预计到2016年,住房公积金就不能满足职工首次购房贷款的需求。因此,必须对贷款政策作出调整。
其次,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旺盛,并有长期持续增长的趋势。在未实施房地产调控政策前,商业住房贷款的利率能下浮30%左右,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基本持平,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势并不明显。自实施房地产调控政策以后,商业贷款的首套房贷利率上浮5%以上,且实行额度限制。商业银行将贷款额度转向利润更高的小企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与商业贷款利率相差在两个百分点以上。利差的加大使得职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持续增长。2015至2016年间,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贷款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但住房公积金贷款上升幅度明显。随着限购政策的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越来越集中地转向中等偏低收入的首次置业人群。广州市每年新增就业常住人口7万人,加上广州本地每年新增就业人群约3万人,这些都是未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潜在使用者。如果不对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限制,下一步,对于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员将没有资金可贷。
再次,广州约有91%的缴存职工未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以来,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增速迅猛,住房公积金提取也有相应增长。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要同时兼顾职工的提取需求与贷款需求是我们面临的重大挑战。必须未雨绸缪,对贷款政策作出调整。截至2016年2月底,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约占缴存职工的9%,仍有将近91%的缴存职工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员当中,约有2%的人员多次使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为确保每个缴存职工都有平等的机会享受低息的政策性贷款,限制职工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合理的,也不影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刚需群体。
最后,职工多次贷款无助于住房公积金的积累。广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统计显示,职工住房公积金平均缴存余额不超过5万元,如果职工申请5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就意味该职工使用其余9个人的缴存余额才能发放贷款,同时,职工在发放贷款后每年的缴存金额均全部提取,也无助于公积金的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