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10:24作者:王华老师
2.本市中等职业教育类学校招生,考生不需填报志愿,凭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和升学考试成绩(含政策照顾分和特长加分),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的第三天开始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报名情况,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择优录取。
3.温州市域外中等职业学校在我市招收五年一贯制和“3+2”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普通中专招生须经温州市教育局同意并签发招生计划。考生报考温州市域外中等职业类学校,由考生凭中考成绩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学校录取后将录取名单反馈到生源地县(市、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