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6 09:36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6年温州中考报名须知及录取结果查询时间规定
2016年温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须知
报名须知
一、报名对象
(一)温州市户籍初中毕业生
2016年温州市户籍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和温州市户籍在温州市外就读要求回温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本市户籍未曾在高中段学校注册就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温州市市外户籍初中毕业生
已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的非温州籍人员,其子女在我市范围内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初中学籍的(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均可报名参加我市升学考试。
二、报名及录取规定
(一)在温州市内县外就读的考生,可在就读学校报名并参加升学考试(含体育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和文化科目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考生的升学考试成绩、综合评价结果全市范围内通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自动将上述成绩和结果反馈至录取地教育局。
(二)在温州市内县外就读考生,报考户籍地公办普高,须在报名时登记“回户籍地录取”,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到户籍地教育局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参加户籍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不能参加就读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不回户籍地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就读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不能参加户籍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考生报名时需选定“回户籍地录取”或“在就读地录取”,其选择结果不能更改。如果考生报名时未作选择,系统默认为“在就读地录取”。在县外就读考生是否享受户籍地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或县中学定向生招生资格,由户籍地教育局决定。在县外就读考生报考民办普通高中不受户籍限制。
(三)我市户籍在温州市外就读、要求回户籍地报考的考生,凭就读学校学籍证明(须经当地教育局审核盖章)、学生本人户口册于3月10日前到户口所在地中招办报名,参加户口所在地文化科目考试、体育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名时须向当地中招办提供7-9年级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学期考核成绩,并参加当地中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科学实验操作、研究性学习4个项目的终结性测试。在温州市外就读学生,未回温参加升学考试者,普通高中原则上不予录取。如确需回原籍就读的学生,可根据在外地中考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参加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可否参加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由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