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6 09:36作者:才子老师
(四)温州市市外户籍初中毕业生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者,均可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参加公办普通高中录取,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初中电子学籍和初中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
2.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范围内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并在我市范围内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时间截至2016年3月份);
3.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需在我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时间截至2016年3月份),且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
(五)同城待遇原则。温州市引进人才子女、浙商温商回归人员子女在温州市参加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享受我市市民同城待遇。
(六)高中段招生录取实行“多种选择、一次录取”的原则,即每位考生可有多种志愿选择,但录取机会只有一次,考生无论被公办还是民办、普高还是职高,一经录取,其他学校就不得再录取。否则,不予建立高中学籍。
三、系统功能简介
(一)考生凭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首次登录必须修改密码,并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
(二)考生登录后认真思考并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保存。
(三)考生今后各类考试分数查询、志愿填报、录取查询等功能也将通过该平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