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10:52作者:李一老师
(四)考点的设立要求
1.考点所在学校主要领导负责落实考点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要注意做好考点的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工作。
2.考点必须有监控录像系统,能对所有考生从检录开始的整个考试过程进行清楚录像,同时重点录清楚200m跑的出发点及立定跳远起跳点、投掷实心球的起掷点,防止考官疏忽造成纠纷或投诉事情发生。录像由各区县保管一年以上,以便在必要情况下进行回放。
3.各考点要认真准备好考试所需要的场地、器材等,并备有执考队人员休息室,设考试区和候考区及专门的准备活动区域。考试区实行全封闭,设置警戒线,并有专人看守。除执考人员、当席考生外,未经执考队主考同意,任何人(含考点所在学校负责后勤保障人员)不得进入考试区。检录组设在候考区。
4.做好考试的宣传工作,张贴有关考点规定和考生须知。
5.考点内要设医务点和茶水供应点,与附近医院建立绿色救助通道。各考点原则上要求考试期间有救护车值守。
6.所有涉考工作人员都要佩戴工作牌上岗,执考队员用红色工作牌,考点后勤保障及保卫人员用绿色工作牌。
(五)参加考试学校的要求
1.学校要向学生及家长做好中考体育考试的宣传工作和诚信应考教育工作。
2.考试前做好考生的体检工作(结合毕业班体检进行),体检有异常的考生,按考试有关规定处理。
3.学生选定的选考项目须在中考网上报名系统上填报“选考项目”。考生的姓名、中考报名号以市招生办提供的数据为准,每生一号,不得重复和遗漏。
4.协助病残学生办好免试、缓考等有关手续。
5.按考区排定的时间组织好学生参加必考和选考项目的考试。各校必须由一名主管校领导负责考试的各项工作,考前将参加考试的人数、项目进行认真统计,上报考区,以便统一安排。
6.参加考试时,各校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要派出领导和教师按时组织学生赴考。要特别重视往返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学校要服从考区和考点的安排,尊重执考人员,如有问题及时向考区负责人反映,不得直接与执考人员交换意见。
8.学校要落实好对参加考试的学生按考试选考项目编组。
9.学校不得向执考人员馈赠钱物,不得宴请执考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