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09:28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对身体发育不正常,如侏儒症(女生1.3米,男生1.4米以下)、肥胖症(须经疾控中心检测)、畸形(如严重脊椎弯曲、鸡胸、明显为O型和X型腿等),以及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因心脏疾病或其他伤、病不能参加激烈运动的考生,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不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上述考生如要求参加考试的,按实际得分计入。肢残等学生持残疾人证书,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不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按36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
(三)对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考前有严重伤、病和女生例假的考生,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在考前办好缓考手续。缓考学生应在原定考试日期后10天内补考。确有特殊情况未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申请一次补考。
(四)体育考试时间为2016年4月中下旬至5月底,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集中考试,如无故放弃体育考试,高一级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四、组织实施
(一)体育考试工作在温州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市和各县(市、区)分别成立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体育考试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确保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并安全地进行。各学校也应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确保学校考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体育考试工作是对学校体育教学质量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一次检验,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体育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家长了解体育考试的目的及意义。要坚持按照学校体育工作要求,安排好体育课、大课间及课外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要把注意力集中到推动学生经常、科学锻炼这个根本环节上来,注意防止和克服只抓考试项目,忽视平时体育课及其他体育锻炼等不良倾向。
(三)加强体育集中考试安全保障工作。各地各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广泛开展考前安全教育,做好考生对考试项目的适应训练,结合体育考试的特点,加强科学指导,考前组织学生锻炼,运动负荷要适宜,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参加考试时,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派出校领导和教师组织学生赴考。要特别重视往返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要严格把关,完善体检制度,特别重视对考生健康状况的督查,严禁有心肺等疾病(医嘱要求避免剧烈运动)的学生参加考试,消除不安全隐患。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既不隐瞒也不虚报病情,不参加与自身身体状况不适宜项目的测试,并在考试前作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各考点要切实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各环节务必落实安全责任,必须配备医护人员,同时要加强运动场地和器材安全检查,强化过程监控,消除因场地、器材设备和组织工作不当等各种可能造成的不安全因素,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并有现场考试应急预案,确保考生在体育考试过程中的安全和体育考试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