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8 11:07作者:王华老师
七、新疆少数民族(民考民、民考汉、双语班)考生报考要求
为了支援新疆地区少数民族美术人才培养,2016年我校中国画、造型艺术、艺术设计专业继续面向新疆本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招收2名(民考民、民考汉、双语班)本科生,学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在预科班学习一年,预科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学生毕业后一律回新疆工作。具体报考办法及要求同上,此类考生只可在我校成都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专业考试。
八、思想品德考察与体检
按户口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九、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人士报考要求
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校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此类考生只可在我校北京或广州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专业考试),专业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文化课联合考试。
考生文化课考试可到以下地点报名: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志新桥志新东路邮编:100083电话:010-82837212)
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13/38627826)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编:361003电话:0591-87819345)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地址: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华昌大厦地下B座电话:00853-28563033)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地址: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电话:36288787/36288711)
十、外籍人士报考要求
外籍人士报考我校,请与我校留学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4771019
十一、其它
1.由于我校培养费用较高,请考生报考时考虑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报考。
2.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3.本科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待遇。
4.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我校《本科新生专业复查实施办法》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