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8 11:07作者:李天扬老师
2.北京考点只允许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五省市考生在京进行现场确认并考试;其它省份考生可在长沙、沈阳、成都、青岛四个考点中就近任选其一进行现场确认并考试(书法学、实验艺术专业除外)。
3.①按照江苏省规定,凡报考我校的江苏籍考生只可在我校南京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考试(南京考点不接收外省考生);
②按照河南省规定,凡报考我校的河南籍考生只可在我校郑州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考试(郑州考点不接收外省考生);
③按照广东省规定,凡报考我校的广东籍考生只可在我校广州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考试(广州考点不接收外省考生);
④按照湖南省规定,凡报考我校的湖南籍考生只可在我校长沙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考试。
请考生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后果自负。
(二)专业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所有考试用纸由我校统一提供。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工具自备,其它专业考生颜料、画具、画板(四开)等考试用具自备。(三)考生凭专业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户籍证明)进入考场,一经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立即取消其应试资格,同时通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门。(四)2016年4月15日后,考生可登陆我校报名网址:<http://www.arts>tudent.cn查询专业课成绩,并自行下载成绩单。(五)参加两个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在2016年4月20日-5月15日间登陆我校报名系统确定一个最终报考专业。
五、文化课考试
1.考生原则上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全国文化统一考试(按艺术类报名)。统考科目中语文、数学、外语之外的科目,我校均视为等同于“综合”科目。凡有“综合”科目的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综合”考试,否则不予录取。
2.我校本科阶段仅开设大学英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六、录取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美术专业统考,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并且通过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全国文化统一考试不考“综合”或不分“文科/理科”的省份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按文科标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