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7 10:48作者:王华老师
2016年济宁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测试方案
一、测试的意义和目的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测试是高中段学校招生测试科目之一,旨在督促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足开全体育课,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落实校园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至少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培养学生终身锻炼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测试的原则和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山东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体质提升计划(2014—2018年)>的通知》(鲁教体发〔2014〕1号)和《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济发〔2008〕38号)精神,体育测试要包含技能项目和学生体质测试内容,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并养成良好的习惯,有利于体育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的提高,有利于加强体育课的规范管理。体育测试要统一测试项目、统一成绩评定标准、统一测试规程和统一现场公布成绩。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有计划地配备智能测试器材和系统,避免人为因素影响,确保测试公平合理。
全市所有报考高中段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的体育测试,任何高中段学校不得单独组织。体育测试成绩必须计入各类升学考试的录取总分,体育测试总分为60分。
三、测试的内容
2016年体育测试内容有两类。一是学生体育课成绩。学校依据《课程标准》,对学生初中阶段的体育课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二是现场测试成绩。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学生的体育技能和运动能力,依据评分标准评定。内容为:1、耐力。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2、力量。男生:引体向上、立定跳远(二选一),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二选一);3、技能。篮球运球、足球运球(二选一)。其中立定跳远为过渡项目,2017年起将不再作为现场测试内容。
四、测试成绩的评定
(一)普通考生的成绩评定
体育测试成绩评定是学生体育课成绩和现场测试成绩之和。体育课成绩是学生体育课情况和身体素质测试成绩,总分30分,其中身体素质测试内容有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等内容;现场测试成绩是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评定,总分30分。现场测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处理,测试结束后,与学校体育课成绩相加,作为学生体育测试的最终成绩。测试项目与分值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