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6 09:48作者:才子老师
(三)落实学校安全值守工作各项制度。抓好门卫制度的落实。对进入校园的人员、车辆要认真询问了解情况,并做好登记。抓好值班制度的落实,放假期间学校每天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和一名中层以上领导带班巡查,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各单位必须于2015年7月5日(星期五)12:00前,将学校值班电话及值班安排报给上级主管局。抓好信息报告制度的落实。发生事故要第一时间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值班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暑假期间,学校党政一把手外出,必须按管辖权限报上级主管局领导批准。抓好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的落实。放假期间,要坚持按时报送安全工作信息报表。联系电话:2804643,传真号码:2624622,晚上、假日值班电话:2804643。
(四)落实学校设备和校舍维修整改工作。对放假前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利用暑假时间全面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和教学楼及时开展维修,对易忽略的学校围墙、大门及体育设施等设施进行检测维修,对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图书馆等学生比较集中的校舍的墙体、栏杆、门窗、楼梯等设施的牢固性、可靠性进行检测维修,确保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的安全出口完整设立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施完好。对卫生室药品存放、学生食堂、储藏室食品储存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在开学前,学校要对校园设施和校舍安全再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于2015年8月28日(星期五)18:00前报到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
(五)落实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程序,规范招生行为,做好招生工作的安排。各学校领导要熟悉招生政策和招生工作程序,认真学习我市今年的招生规定和招生办法。要按规定的时间、招生程序和办法进行,不能违规招生。严格执行规定的择校生招收比例,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禁公办高中招收“借读生”、“寄读生”、“旁听生”、“走读生”等。严禁捐资助学与招生入学挂钩。
学校不得发布虚假招生广告和简章,不得以任何方式误导社会、学生和家长。不得用不正当的手段进行校际间的竞争;不得搞有偿推荐学生和恶性竞争。
认真贯彻有关学校收费的规定,并组织学校教职工进行学习,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
认真做好学校学生资助各项准备工作,普通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资助贫困大学生新生入学工作需要在暑假期间布置、落实,各校要认真执行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假期值班制度,协助市、县(区)资助办做好相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