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6 09:48作者:王华老师
2016年南宁市幼儿园中小学校历放寒假时间安排
各中小学于2016年2月1日至2月28日放寒假。
各中小学均于2016年2月28日报到注册,2月29日正式上课。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二层机构,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2015年暑假即将到来,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现就做好暑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2015年暑假放假时间为2015年7月6日至8月30日。8月31日为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2015年秋季学期统一开学上课时间。秋季学期教职员工返校集中和学生注册时间,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自行安排。
二、认真做好2015年春季学期期末各项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南宁市中小学校2014—2015学年度校历》安排教学工作,不得提前或推迟考试、放假,完成学期教学质量评估、总结等有关常规工作,并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做好放假前学生思想和安全教育工作。
一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假期前要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法制诚信等教育,教育学生自觉抵制毒品侵害,自觉抵制不良和腐朽思想,不进入有损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场所,不参与赌博等违法违规活动,不随意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介散播发布不真实信息等。
二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要通过案例分析,观看宣传片,请交警、消防等部门同志传授知识、技能的形式,开展包括防溺水、交通、外出旅游、侵害、消防、用电、防灾害性天气,防诈骗(特别是防电话诈骗)、防中暑、以及交友、上网等安全教育,提高自救自护能力。特别加强学生防溺水专项安全教育工作。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切实开展“五个一”行动,切实增强学生预防溺水安全和自救教育。一是营造一个浓厚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氛围,通过挂横幅、贴标语、出宣传板报等方式在学校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二是召开一次全校师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大会,尤其要加强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切实提高学生在水中遇到紧急情况的自救自护能力,掌握恰当的救生方法,坚决让学生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陪伴或老师监护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三是开展一次以“珍爱生命,远离溺水伤害”为主题的班会活动,通过具体事例、图片等形式,用鲜活的实事唤起学生的安全意识。四是围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主题,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签订《防溺水监管责任书》、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和家长联系,使家长监护人承担起学生在校外的监管责任。五是成立学校校外安全防护小组,鼓励学生结伴而行,相互监督,共同防治学生擅自下水行为。同时还要对学生开展防中暑教育,提醒学生不要在高温时在室外长时间活动,以免中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