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6 06:58作者:李天扬老师
九年级 第一学期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垫上运动,武术
第二学期 50米跑,实心球(侧向移动),横箱分腿腾越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项目
初三毕业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定项目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的项目执行。
成绩评定
根据《课程标准》初中教学要求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评分标准,结合本市初中学生体质的总体水平,我委制定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成绩评价标准与要求。
成绩评定: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由统一考试成绩(满分15分)和日常考核成绩(满分15分)之和组成,计入中考录取总分。
体育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一)统一考试
各区应采用统一集中测试方式。游泳项目可组织考生分批前往指定的游泳池进行集中测试。
统一考试的时间必须在2018年4月进行,并于4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区选定,并上报市教委体卫艺科处。每位考生的全部项目必须在当天内连续完成(游泳项目可另定)。
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原则上应在有400米环形跑道的田径场上进行,并安排在当天考生的最后测试项目进行。其它项目的考试顺序由区自行安排。
统一考试的场地应封闭考场,器材应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标准。考前必须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每个项目的测试必须做好安全预案,安排专人负责保护,确保考生安全。
(二)日常考核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1.各校应根据市教委教研室规定的各年级考试内容和项目,严格要求体育教师按照学期教学计划和单元教学内容,在单元教学结束时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就测试标准、方式和结果实事求是地评定,不得弄虚作假,原则上学校应组织3名体育教师参与评分。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学校要及时处理。
2.学生每项测试成绩应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学期结束时,在体育教研组统一组织下对各项考试成绩汇总评定,经教导处确认后,公示评定结果,同时应记录在《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上。学年结束前,将评定结果及时输入上海市中学体育与健身学业评价数据库,上报区教育局,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