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1:37作者:王华老师
2.申请缓考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写《2016年滨州市初中毕业学业体育与健康考试免(缓)考申请表》(附件4),并提供病历和县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须由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学校审核后,报送县(区)教育局审批。考生考试过程中申请缓考,需在考点填写《2016年滨州市初中毕业学业体育与健康考试免(缓)考申请表》,由学校领队、监考员签字,报考点主考同意,报县(区)教育局批准。
3.缓考时间为一周,具体补考时间和地点由县(区)教育局安排。
六、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2016年滨州市初中毕业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福兴
成员:郭力王学勇吴新本李云涛高峰
张金明
《体育与健康学业考试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会同体卫艺科制定,报市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考试工作由体卫艺科(股)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将在各县(区)组织体育与健康考试期间进行检查督查。
各县(区)要根据考生数量合理设置体育与健康考试考点,科学周密编排《体育与健康考试秩序册》。考生以学校为单位参加考试,半天内完成。每个考点配备主考1人、副主考2人、纪检监督2人,考务、监考员若干人。配备专职医护、保卫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护药品、应急车辆。所有考点能做到封闭管理,考试期间,做到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未经批准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七、其他事项
1.外地回我市参加学业考试的考生要参加各县(区)组织的统一体育与健康考试,平时成绩记合格(15分)。
2.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应通过学校立即向考务组反映,以便核实。体育与健康考试是一次性考试,没有补考。无故不参加规定时间考试的学生,不能再安排补考,考试成绩记0分。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遵守纪律、违反规定的考试工作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对徇私舞弊者,要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帮助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并取消考试成绩。涉及其他人员的,一律将情况通报给其所在单位。涉及教师的,教师本年度不得评优,并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