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14:46作者:李一老师
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1
为有效控制饮食业油烟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贵阳市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花溪区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一)重点整治原则。重点查处全区室外油烟污染严重的餐饮摊点,推进露天烧烤市场整治,严查无证无照露天烧烤行为,逐步治理室内餐饮油烟无序排放问题。
(二)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原则。各社区服务中心是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油烟污染整治的组织与实施;区直各相关部门按照行业管理职责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分类实施原则。根据影响程度分为重点区域和中心城区区域。重点区域为碧云窝大气监测国控点周边一公里范围,中心城区区域为东至清华中学(以大将山为界),西至贵大新校区西门(花石路),南至桐木岭收费站,北至湿地公园北门。
二、工作目标
(一)室外露天烧烤整治
开展室外露天烧烤整治,碧云窝大气监测国控点一公里范围区域内严禁从事露天烧烤经营活动。依法取缔城区无照、占道经营等违法烧烤经营行为,禁止新设露天烧烤场所,确定一个已成型的夜间露天烧烤经营市场逐步实现烧烤摊点进店、进院经营,安装集中式油烟净化系统,对产生的油烟收集处理,严禁散排、偷排。
(二)室内餐饮整治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碧云窝大气监测国控点一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增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单位,已有的要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确保正常运行,对不正常运行、安装不符合要求或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城区中型及以上的、新(改、扩)建的、已成型的餐饮业经营市场等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经营单位必须同步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城区大型餐饮业单位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同时,还应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统一建设餐饮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实时监控餐饮企业油烟排放和净化设施运行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