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5 15:08作者:才子老师
(二)全面整改。本次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工作,要突出整改重点,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职责。一是要在原先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各行业安全生产状况,建立安全隐患档案。二是要限期整改。严格按照《举宇区2012年度重大安全生产安全隐患项目状况表》明确的各类隐患项目整改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并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及时记录整改工作检查状况及整改善展状况,做到有据可查。
(三)督促检查。镇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对开展隐患整治工作状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资料包括:各有关单位开展隐患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状况,重大隐患项目整改实施方案及其保障措施,各隐患项目整改完成状况等资料。
(四)迎接上级督查验收组验收。镇政府在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落实整改的基础上,将状况书面上报城区政府和城区安委会办公室,迎接上级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好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制,个性是企业要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制,扎实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二)统筹协调,构成合力。镇安委办、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将隐患整改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沟通、强化协作、统筹兼顾,尤其是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通力协作、落实职责,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执法。镇安委办和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等制度,要强化行政执法,对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对治理难度大、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迅速挂牌督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坚决予以关掉;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职责。
(四)加强统计,按时上报。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隐患整改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于每月25日前向镇安全办报送《安全生产隐患项目整改汇总表》,镇安全办要及时对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状况进行统计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