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2 03:16作者:王新老师
(一)加强理论武装,严守政治纪律。作为党员干部自己要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加强自身修养和党性锻炼。
一是坚持把全面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长期重要政治任务落实好,并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两学两强”活动、邀请专家讲课等形式,加强政治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统一思想、推进工作。
二是加强与班子成员沟通,充分征求意见,严格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等,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作用,调动班子成员参政议事的积极性,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不选择、不走样、不变通,确保政令畅通。抓好专项资金的监督落实,对于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严格监督落实到位,确保专款专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方面。
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九条规定,带头落实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一,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要求车辆每天按时入库,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有效降低公车运行成本。其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郴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按照“节约从俭,服务周到”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格实行“三定”(定点、定标准、定人员)。下基层开展工作时,不搞层层陪同,不接受超规格接待,严禁收受礼金礼物和土特产。其三,严格遵守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严禁以各种名义公款消费。
三是狠抓作风建设。严格按照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的通知》,加强对局机关及二级机构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现象,对二级机构开展明察暗访,对违纪违规的人员依法依规予以严惩,绝不姑息纵容。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抓。
(三)切实转变作风,认真整改自身“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重点整治自己以形式应付工作,存在实用主义的问题。坚持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和日常管理并重的原则,明确奖惩措施,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在日常工作中,要求各科室加强日常管理,健全和完善日常台账,力争凭“真本事”评先评优,为广大干部职工树标杆、做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