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23:24作者:三水老师
(三)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加强对各项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通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同时,对涉及重点项目、重大经费使用、公务支出、干部任用、评优奖罚等重要事项,利用简报、微信、短信、公开栏等载体做好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四、深化廉政建设,提升湖镇整体形象
(一)常态开展正风肃纪行动。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持续开展“酒局”、“牌局”问题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违纪问题。对干部职工作风纪律和“四风”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对违纪违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1至6月,共查处党员干部涉及酒驾、赌博10件次,发现未按规定接待的行政村9个,已按要求落实整改,对两名主职干部进行提醒教育谈话,对1名主职干部口头告诫。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协助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对13个行政村开展专项巡查,针对巡查反馈结果积极开展落实整改,目前已完成对茆头、地圩、马报桥、大路等4个村的巡查,按照边巡查边整改的要求已逐步开展督查。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农村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农村“三资”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群众不满意的地方要及时整改。要加强源头治理,建立涉农部门、基层站所、基层干部履职情况的督查通报机制,建立健全村级事务权力清单,进一步强化村务监督,遏制村级铺张浪费等不良行为。从严把控农村三资监管,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经镇“三资”中心审核,1至5月,39个行政村招待费(工作餐)开支19666元,党报党刊费开支82424元,会务费开支301680元,30个行政村招待费零开支。
(三)加强小额工程建设管理。制定完善村级小额工程管理操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内容,严格执行工程备案,强化村级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标后监管,严控合同变更,明确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要求与责任,严防变向操作。1至6月,湖镇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类小额工程(农村产权)招投标85个,同比去年的19个增加了347%,进一步规范了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
(四)保持办信办案高压态势。全面梳理排查G20期间12起重点涉纪信访件,党委专题研究部署班子、科室、工作站三级责任分工和化解包案机制,持续加大涉纪信访的调处和化解力度。截止6月底,基本化解涉纪信访件3起,涉纪转其他信访件4起。根据“四种形态”的要求,对有轻微违规问题的党员和干部及时给予提醒和教育,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党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查处。1至6月,开展各类廉政提醒、诫勉谈话22人(次),办理各类纪检案件20件,其中自办案件8件。